铭牌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铭牌厂家
热门搜索: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资讯】广东拟自行发债69亿地方融资更趋阳光化

发布时间:2020-10-17 00:41:33 阅读: 来源:铭牌厂家

广东拟自行发债69亿地方融资更趋“阳光化”

在国务院批准粤、沪、浙、深四省市试点自行发债后,广东省率先展开自行发债工作。2011年10月27日,广东省财政厅就召开了广东省自行发债工作通报会,向有关债券承销机构发出了报名邀请。通报会上,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宣布:广东计划在今年11月底前选择有利时机完成此次债券发行工作。  还本付息有保障  在10月27日召开的通报会上,曾志权披露了最新的广东地方政府负债情况:截至目前,广东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占广东省2010年GDP的18.68%。其中,地方政府直接债务占广东2010年GDP的17.59%,广东省级政府债务仅占广东省全部地方债务总额的14%。广东2010年GDP现价总量为46013.06亿元,以此计算可以了解到,目前广东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8595.24亿元。  从披露的资料可以看出,广东地方债水平低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尚有较大的发债空间。业内也普遍认为,广东地方负债水平与经济实力相比,处于较低水平。毕竟在于广东财政收入总量连续20年居全国首位。  “当前,我国地方债的问题不是偿债能力不足,而是债务集中到期造成的地方政府资金流动性不足。”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允许地方自行发债能够缓解这种风险。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高达10.7万亿元,而今明两年将迎来地方政府债务偿还的高峰期,两年债务到期预计达4.6万亿元,占到总债务余额的40%多。不仅如此,在紧缩政策的打压下,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大大缩水,融资渠道狭窄,并且融资成本大幅上升。  尽管广东省债务处于较低水平,但集中到期的债务仍可能导致地方政府资金流动性不足。广东省于债务到期前自行发债69亿元,无疑将能缓解偿债压力和规避流动性不足,保障到期债务的还本付息,降低地方债务风险。  发债迅速而透明  在国家公布了四省市试点自行发债消息后,广东省财政厅立即通过媒体公布了广东自行发债额度、发债背景、发债条件等情况。随后,广东省又率先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刊登10月27日召开广东省自行发债工作通报会函,向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及有关债券承销机构通报广东省自行发行政府债券的有关情况、计划、主要思路等,同时向有关债券承销机构发出了报名邀请。  针对业内普遍关注的定价问题,广东省也已经制定出了明确的机制。曾志权表示,广东省将会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以新发国债发行利率及市场利率为定价基准,参考财政部代发地方债的发行利率,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发行利率区间,作为债券发行定价的基础。据统计,今年,财政部共代理发行了8期地方债,其中3年期的发行利率区间在3.67%~4.07%之间,5年期的发行利率区间在3.70%~4.30%之间。  同时,广东省在债券承销团的组建和主承销商的选定,也将会遵循“机构自愿报名,省财政厅在控制的数额内择优选取,操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做法为:广东省财政厅将向2009~2011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中的所有机构发出邀请,由各机构自愿报名参加承销团,如申请机构数量少于财政部规定的20家上限规定,则申请机构自动成为承销团成员,如申请机构数量多于20家,则将按照“机构实力雄厚、发行经验丰富、资金成本最低、服务质量最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主承销商的选取也将采取竞争性方式进行。  自主发债促融资“阳光化”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上海、浙江、广州、深圳等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将促使地方融资“阳光化”。  贾康认为,此次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是发行地方公债,与市政债、地方融资平台都不同。地方公债是促使地方融资“阳光化”,而此前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是地方“隐形负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是中央推进地方政府阳光财政、阳光融资的措施,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改革和进步。四个试点省市的地方政府可以“阳光化”发债,从而化解和封堵原来的隐患。  中航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康海荣表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是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与地方自主发债之间的一种过渡方式。而允许地方政府自行发债,不仅可以引导地方政府逐渐规划自己的债务管理流程,优化债务结构,也有利于其在风险控制预警方面,增加诸如提高透明度等积极有效的措施。  广东省财政厅相关人士表示,从过去两年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情况来看,地方债的发行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融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的偿付能力,有利于促进地方金融业的发展。  在当前资本市场前景不明朗、民众及投资机构投资渠道单一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将有助于引导资本市场走向,吸引民间资本,稳定金融市场。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也认同,在信息披露和风险释放方面,直接融资优于间接融资。  “换言之,对比政府直接从市场融资与银行贷款两种方式,在前者中,风险可以得到及时释放。”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魏加宁看来,自行发债具有相对的优势。  地方政府自行发债不仅将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更开辟了地方政府融资新渠道,推动着地方政府融资阳光化。  合理约束地方发债  在试点省市地方政府紧锣密鼓地筹备自行发债同时,也有必要让自行发债在监管下运行。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从国内条件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和房地产信用风险遭受市场质疑,温州和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资金面吃紧,对中国银行业风险的担心也在提高。在此环境和背景下推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办法,市场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担心。与此同时,开闸地方债自主发行试点,也意味着地方政府迎来了自行承担乃至消化债务的时代。这就需要对地方政府发债规模选择、进行发债组织、事后偿还等种种债务管理问题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要求地方政府提高债务透明度,加快构建地方政府财务报表体系以消除市场疑虑。  同时,相关专家学者也指出,多年来,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形式多样,没有形成统一规范,此外,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债务监管仍然存在缺位。在此背景下推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更需要中央政府加以监管。  尽管地方政府都异口同声地宣称发债融资主要是投向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重点民生工程,但由于这些项目本身大多属公益事业,盈利性差,回款能力弱,在还本付息的压力下,难保个别地方政府不将资金投向其他盈利性的项目。同时还要防止个别地方政府趁机对教育、医疗卫生和交通等项目涨价。  诸多因素都表明,有必要对地方政府举债建立起行起之有效的约束机制,让地方债在完善的监管机制下运行。

ib数学

alevel课程辅导机构

ib数学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