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区农委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菌类
区农委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利用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场所)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
2.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八条;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渝北区政府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水域来源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每年复核一次(有效期塘库为5年,临时养殖区为1年)
咨询电话:67822970
内河渔船检验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已取得渔业船舶登记证的单位和个人)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四条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重庆市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区内)
申请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提供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合法文件;
3.船舶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收费依据: 渝价[2001]184号
收费标准:
一、初次检验:1. 非机动渔船:钢船81元/船.次,非钢船63元/船.次;2. 机动渔船:钢船189元/船.次,非钢船153元/船.次;
二、年度检验:1. 非机动渔船:钢船36元/船.次,非钢船27元/船.次;2. 机动渔船:钢船63元/船.次,非钢船49.5元/船.次。
是否年检(年审): 每年检验一次(有效期5年)
咨询电话:67822970
渔业船舶登记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作业的机动和非机动渔业船舶)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二条;
2.《重庆市渔业船舶登记实施办法》第二条;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重庆市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区内)
申请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提供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否
咨询电话:67822970
内陆水域渔业船舶船员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渔船作业人员)
设定依据:《重庆市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办法》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渝北区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2张。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每年审验一次(有效期5年)
咨询电话:67822970
渔业捕捞许可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渔业捕捞的渔船所有人)
设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3条;
2.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14条。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渝北区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提供渔船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船员证书;
3.申请人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2张。
收费依据:渝价[2001]184号
收费标准:
1.非机动船捕捞:150元/年;
2.机动船捕捞:小于12马力25元/马力.年(不得低于200元/年);大于12马力,超过部分10元/马力.年。
是否年检(年审): 每年审验一次(有效期5年)
咨询电话:67822970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本区水生野生动物捕捉、驯养繁殖、运输及经营利用)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三条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重庆市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区内)
申请材料:
一、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
1.填写申请表;
2.物种来源证明;
3.装运条件说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驯养繁殖的需提供《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
二、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
1.填写申请表;
2.《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
3.用于科研的提供《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4.用于表演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
1.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1张;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资金来源证明;
5.物种来源相关的合法材料。
四、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证
1.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1张
3.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物种来源相关的合法材料。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否(有效期5年)
咨询电话:67822970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渝北区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填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2.申办单位及场所的基本情况;
3.场地使用证明、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4.设施设备清单;
5.管理制度文本(动物防疫制度、挂牌兽医责任制度、动物免疫制度、消毒制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进出人员管理制度、畜禽隔离观察制度、免疫标识管理制度);
6.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和总结;
7.执业兽医注册或乡村兽医登记;
8.申办单位管理及防疫人员身份、资质和健康证明复印件等资料。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每年审验一次
咨询电话:67822970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种畜禽生产经营场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重庆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渝北区农委或重庆市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区内)
申请材料:
1.渝北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场地使用证明;
3.场区平面图及实景图片,周围环境示意图;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5.主要技术人员学历或职称证书;
6.畜禽人工授精和种禽孵化业务人员国家职业证书;
7.引进种畜禽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引进种畜禽的《种畜禽合格证》;
9.管理制度文本(饲养管理规程、畜禽选育方案、卫生防疫制度、种畜禽出场执行标准、免疫方案、无害化处理制度);
10.种畜禽群体规模证明。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否(有效期3年)
咨询电话:67822970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条件合格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场所)
设定依据:《重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条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五条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渝北区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填写申请表格;
2.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情况说明;
4.产品质量承诺书;
5.经营场地证明。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否(有效期2年)
咨询电话:67822970
饲料生产许可证核发权办理指南
(适用于饲料生产企业)
设定依据: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渝北区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制作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申请书(含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基本情况、生产设备明细表、检验设备明细表、技术人员登记表等内容)。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年度备案(有效期5年)
咨询电话:67822970
兽药经营许可办理指南
(适用于兽药经营场所)
设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渝北区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格;
2、兽药GSP审核合格材料。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否(有效期5年)
咨询电话:67822970
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
生物制品经营审批办理指南
(适用于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单位)
设定依据:1.《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农业部第2号);
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兽医生物制品管理的通知》(渝农发(2003)388号)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重庆市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格;
2、兽药GSP审核合格材料。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否(有效期5年)
咨询电话:67822970
动物诊疗许可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动物诊疗场所)
设定依据:1.《动物防疫法》
2.《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渝北区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
7.管理制度文本;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否(年度备案)
咨询电话:67822970
动物人工授精员合格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动物人工授精人员)
设定依据:1.《畜牧法》第二十七条
2.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渝北区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培训合格证;
3.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否(有效期3年)
咨询电话:67822970
乡村兽医登记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人员)
设定依据:1.《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
2.《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六条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渝北区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乡村兽医登记申请表;
2.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合格证或者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具的从业年限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否(有效期5年)
咨询电话:67822970
兽医师执业证书、
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办理指南
(适用于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活动的兽医人员)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54条;
2.《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14条。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渝北区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注册申请表或备案表;
2.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4.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2寸登记照两张
6.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年度备案
咨询电话:67822970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生鲜乳收购站)
设定依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受理机关:渝北区农委
决定机关:渝北区农委
受理地点: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填写《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表;
2.申办单位及场所的基本情况;
3.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4.设施设备清单;
5.管理制度材料;
6.申办单位管理及工作人员身份和健康证明复印件等资料。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检(年审):否(有效期2年)
咨询电话:67822970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农作物种子生产场所)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3.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受理机关:南宁治白癜风研究院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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